藍鯨新聞4月7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發布了對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案號為粵金罰決字〔2025〕28號。
處罰信息顯示,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未充分披露合作類產品信息,以及貸后管理不到位,導致部分消費貸款被挪用。 此外,時任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市場協同部副總經理的李遠鑫,對未充分披露合作類產品信息的事項負有責任,被警告。時任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市場協同部產品運營專家的丁梓恒,同樣因未充分披露合作類產品信息被警告。而時任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營運管理部總經理的涂清,則因貸后管理不到位,部分消費貸款被挪用被警告。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中郵消費金融有限公司罰款85萬元。
AI財評
【中郵消金罰單背后的風控隱憂】
此次監管處罰直指消費金融行業兩大核心痛點:信息披露不足與資金挪用風險。中郵消金因合作產品披露不透明及貸后管理失效被罰85萬元,反映出部分持牌機構在快速擴張中忽視合規底線。
從業務模式看,"合作類產品"信息不透明可能涉及助貸或聯合貸業務,暴露出機構對合作方管理缺位;而消費貸被挪用則揭示資金流向監控失效,易引發系統性風險。監管連續對高管個人追責(市場、運營條線),表明對"層層失守"的零容忍態度。
當前消費金融行業正處轉型深水區,罰單釋放明確信號:持牌機構需平衡規模與合規,強化穿透式管理。特別是貸后環節,需借助金融科技構建資金閉環監控體系,否則將面臨更嚴監管。未來,消費金融公司需從"重流量"轉向"重質量",才能真正實現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