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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鯨新聞4月18日訊(記者 石雨)為改革完善人身保險行業營銷體制,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轉型,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了《關于推動深化人身保險行業個人營銷體制改革的通知》(下稱《通知》)。
“自1992年個人保險代理人模式引入我國保險市場以來,個人代理渠道迅速發展,多年來已成為人身保險行業增長的主要動力,在服務客戶需求、推動行業發展、解決社會就業等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大眾保險意識的提升,個人營銷體制潛在問題日益凸顯,比如傳統營銷體制激勵約束不足,個人保險代理人專業化程度不高、職業歸屬感不強,保險公司管理不到位等,無法適應人身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需求。”談及《通知》出臺的背景,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
《通知》以問題為導向,通過制度規范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對保險銷售人員的約束和引導,推動個人代理渠道轉型升級,從而為行業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
《通知》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深化個人營銷體制改革。提升保險銷售人員專業化水平,強化公司對保險銷售人員的全流程管理;引導保險銷售人員職業化發展,逐步構建支持保險銷售人員長期服務的組織架構、晉升體系和傭金薪酬激勵制度;鼓勵保險公司創新保險銷售人員管理體制,支持公司員工依法自愿轉換為保險銷售顧問;增強長期服務能力,建立以業務品質、服務質量為導向的傭金激勵設計和遞延發放機制;對于不同類型銷售人員,建立平衡合理的激勵分配機制。
二是強化管理和監督力度。要求壓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明確內部管理職責,深化執行“報行合一”,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和干預,建立因保險銷售人員違法違規導致經濟損失的傭金薪酬追索扣回機制,建立健全適當性管理制度等。監管部門依法嚴格監管,加強法人監管,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違反監管要求的機構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追責。要求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等參照《通知》執行,確保對各渠道保險銷售人員的監管要求一致。
三是夯實行業發展基礎。支持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建立產品分類和人員分級標準,建立健全保險銷售人員誠信信息管理和運用機制,建立有中國特色的保險銷售人員職業榮譽評價體系。各保險公司加強人員合規教育、誠信信息登記及管理工作,支持為保險銷售人員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相關政策參加社會保險、辦理居住證等,提升保險銷售人員的職業認同感和歸屬感。
金融監管表示,《通知》的印發有助于轉變經營發展模式,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強化保險銷售人員管理,建立管理體系科學、利益分配公平、激勵機制有效的營銷體制,培養篤守誠信理念、筑牢合規意識、明悉客戶需求、具備專業知識、提供優質服務的高素質保險銷售人才隊伍,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更好滿足消費者日益增長的保險保障和財富管理需求,促進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