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11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蘇州監管分局發布了2張罰單,劍指江蘇蘇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江蘇蘇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理財投資與自營投資風險未完全分離;不良資產處置不規范。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江蘇蘇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60萬元。高明明,時任江蘇蘇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產保全部副總經理,對公司不良資產處置不規范事項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高明明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
AI財評
【財經銳評】蘇州農商行理財與自營風控失守暴露中小銀行治理短板
此次監管罰單直指蘇州農商行兩大核心問題:一是理財與自營業務風險隔離失效,二是不良處置違規,反映出部分中小銀行在資管新規過渡期后仍存在合規硬傷。理財與自營未徹底分離可能導致資金池運作、風險交叉傳染,違背資管新規"破剛兌"要求;而不良處置不規范往往涉及資產估值失真、掩蓋真實風險等操作,可能虛增報表健康度。
60萬元罰金雖數額有限,但釋放嚴控影子銀行風險回潮的信號。值得注意的是,資產保全部高管被追責,顯示監管正從"機構罰"向"人員罰"深化,倒逼銀行重塑內控。當前中小銀行面臨息差收窄與不良暴露雙重壓力,需警惕為追求短期盈利而放松合規的行為。建議投資者關注該行后續理財業務結構調整及不良率變動,防范潛在信用風險傳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