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藍鯨新聞3月27日消息(記者 王婉瑩)監管一紙公告,將一家成立32年的老牌期貨公司——東華期貨有限公司(下稱“東華期貨”)的股東亂象問題推向臺前。
記者梳理,目前,東華期貨共兩家股東,中永諾信(北京)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永諾信”)、南京創元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南京創元”)分別持股42.09%、57.91%。經查,中永諾信存在公司股東系股權代持、法人系替他人掛名、長期未切實履行身為東華期貨股東義務等問題,嚴重危及東華期貨穩健運行。江蘇證監局責令該公司在三個月內轉讓東華期貨股權。
另一股東南京創元也有“污點”,去年11月曾因“虛假出資”被監管點名。經查,該公司于2023年10月認繳東華期貨1410萬元的注冊資本,但未實繳。
業內人士指出,股東系列問題可能會影響到東華期貨的經營決策,甚至連帶違規,且期貨業務屬于高風險的金融業務,如果機構自身經營或股東層面存在風險隱患,亦會危及投資者的財產安全,“應當尋找具有經營實力和業務經驗的新股東,來擺脫當前風險。”
就股東被清退及虛假出資等問題及相關進展,記者多次致電東華期貨進行采訪,截至發稿前未能取得聯系。
中永諾信被監管勒令“清退”東華期貨股權
近日,江蘇證監局向東華期貨股東中永諾信下發一則監管函,指出其未在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法定代表人系替他人掛名,股東持有公司股權均系代持,長期未切實履行東華期貨股東義務,嚴重危及東華期貨穩健運行。由此,監管責令其三個月內清退所持東華期貨42.09%的股權,并在完成轉讓前限制行使股東權利。
(圖片來源:江蘇證監局)
天眼查信息顯示,中永諾信成立于2013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從事商務服務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55000萬人民幣,超越了99%的北京市同行。
正是這樣一家“表面風光”的公司,卻暗藏諸多違規操作。2021年7月、2022年10月該公司兩度因“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22年11月、2023年5月,該公司再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記者關注到,在被監管點名前,中永諾信已于2023年6月被吊銷執照,目前公司股權均已被凍結。
中永諾信的實控人為自然人呂明,持股比例為99%,另一股東為李秀英,持股比例為1%,二者均無其他關聯企業。監管已明確,中永諾信的股東股權系代持,實際控制人隱匿,工商登記的法定代表人李秀英僅為“替身”。
但從過往股東信息來看,這家公司并不“干凈”,牽涉曾遭立案的“諾信系”。記者穿透信息發現,中永諾信初始股東中的劉洋、楊玉斌均為天津中永諾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天津諾信”)股東,二者各自持股50%。劉洋為公司法人、執行董事、經理,楊玉斌任公司監事。
據公開信息,天津諾信是一家以“諾信”為品牌的投資集團,創立于2013年,對外宣稱涵蓋期貨、保險代理、私募基金、商業保理、融資租賃、供應鏈金融等多種業務,戰略投資跨越亞、美、歐等多個市場。通過宣揚高收益、低風險、低門檻的各類產品,“諾信系”吸引了一批投資者。
但顯然,如此“躺賺”的金融產品并不存在。2020年9月,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對天津諾信等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對涉案資產開展追贓挽損工作。
值得關注的是,東華期貨的另一股東南京創元亦有“污點”。去年11月,南京創元因未實繳認繳的注冊資本而受到行政監管措施。經查,該公司于2023年10月認繳東華期貨1410萬元的注冊資本,但未實繳。這一行為被認定為“虛假出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和《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因此,被江蘇證監局決定責令1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情況報告。
天眼查顯示,南京創元成立于2000年,曾用名南京創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更名,經營范圍從房地產相關變更為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注冊資本9000萬,去年11月亦發生一次股東變更,原股東江蘇中泰集團有限公司退出,江蘇自天祐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新進,與江蘇潤泰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一并持股南京創元。此節點,恰與南京創元收到監管處罰的時間相近。
股東違規或影響東華期貨公司治理穩定性
東華期貨成立于1993年,是老牌期貨公司,也是江蘇省首家期貨試點企業。兩大股東接連被監管點名,更有被勒令清退股權者,也讓市場質疑東華期貨的治理結構穩定性。
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中永諾信的問題對東華期貨的股權穩定性和公司治理結構造成了威脅。
香頌資本董事沈萌向藍鯨新聞記者表示,“股東的問題可能會間接影響期貨公司的經營決策,甚至會連帶期貨公司涉及違規。期貨業務屬于高風險的金融業務,如果自身經營或股東方面存在較為明顯的不確定性,會對投資者的財產安全造成影響。”
中國金融智庫特邀研究員余豐慧進一步指出,“這不僅會危及公司的正常運行,還將損害公司的聲譽和市場信任度。特別是當股東及關聯方的違規行為涉及非法吸存、虛假出資等嚴重違法行為時,更會直接威脅到公司的財務健康和持續運營能力。”其認為,在股東頻繁違規的情況下,監管機構可能會認為公司現有的內控及治理機制不健全。
“股東股份代持很可能存在實際股東不具備資格的問題,而虛假出資則可能致使期貨公司出現經營風險。”北京德和衡(青島)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劉小然亦向記者指出。
余豐慧指出,為了恢復和確保合規性,東華期貨首先需要徹底審查并清理現有的股權關系,確保所有股權持有合法透明。其次,應加強內部控制系統建設,特別是在風險管理和合規監督方面。最后,增強公司治理結構的透明度和責任感,建立更加嚴格的審計和報告機制,以重建市場信心。同時,積極與監管機構溝通,采取有效措施解決現有問題,并預防未來可能出現的風險。
“從下一步進展來看,東華期貨需要尋找具有經營實力和業務經驗的新股東或控制人,來擺脫當前風險。”沈萌表示。(藍鯨新聞 王婉瑩 wangwanying@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