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網》葛凡梅
近日,中國證監會對A股市場超級牛散章建平及其岳父方德基開出頂格罰單。
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這位知名牛散章建平及其岳父各自被罰50萬元。
此次處罰顯示了監管機構對于證券賬戶違規行為的嚴格打擊態度,也表明了在新證券法實施之后,證監會將繼續保持嚴監管態勢,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從嚴處理。
頂格處罰
近日,在A股市場上,超級牛散章建平與其岳父因出借或借用他人證券賬戶,收到了來自證監會的頂格罰單。
具體來看,章建平因借用方德基的證券賬戶進行交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借用他人證券賬戶的行為。而方德基則因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給章建平使用,同樣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因此,兩人均被證監會處以50萬元的頂格罰款。
從罰單信息可知,章建平,男性,1966年4月出生,為自由職業者,其住址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而方德基,男性,1944年11月出生,已退休,居住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
據此前上市公司的一則增持公告,方德基乃是章建平的岳父,他們二人屬于一致行動人關系。
證監會表示,經查明,章建平、方德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4年7月15日,“方德基”國泰君安證券普通戶開立于國泰君安證券某營業部。同日,“方德基”國泰君安證券信用戶開立于國泰君安證券某營業部。
2020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27日,方德基將上述證券賬戶出借給章建平使用。章建平借用上述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上述違法事實,有證券賬戶資料及交易流水、銀行賬戶資料及資金流水以及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證監會認為,章建平、方德基的上述行為違反證券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所述借用他人證券賬戶、出借自己證券賬戶的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一、對章建平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二、對方德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萬元罰款。
“牛散”章建平
章建平在圈內頗有名氣,被人稱為“章盟主”,是當下A股市場里的一線游資,曾經創造了“5年時間身價翻150倍”的投資傳奇。
公開資料表明,章建平大學畢業于天津商學院,之后被分配到杭州解放路百貨商店,從事家電的銷售與批發業務。1992年,章建平從杭州辭職,回到故鄉臨安,做起了復印機維修生意。一次偶然的機遇,章建平踏入了股市。
在A股市場中,曾經流行過一種在漲停板上購買股票的操作方式,這種打法影響深遠,后續許多游資以及私募基金經理都受到此思想的影響。而章建平正是“漲停板敢死隊”的代表人物之一。
據悉,章建平平常為人低調,在二級市場上更多使用的是一個叫做“方文艷”的賬號,方文艷正是章建平的妻子。“方文艷”曾多次出現在撫順特鋼、新華醫療、正虹科技等眾多上市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東名單之中。
股票賬戶不要隨便借
近年來,針對借用他人證券賬戶炒股、借出證券賬號的違規行為,處罰的力度逐漸加大,相關罰單數量也在增加。
此前更多的是,監管部門對賬戶借入方的處罰,且以機構為主。但在新證券法實施后,2021年12月,證監會首例公開對出借自己股票賬戶行為進行的行政處罰。
新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也就是說,出借、借用證券賬戶是違法行為,不僅處罰證券賬戶借用方,個人出借自己賬戶也會被處罰,股票賬戶千萬不要隨便借,出借賬戶要擔責,即使是親屬間股票賬戶也不能借。
出借或借用他人證券賬戶的違法行為,在近年來受到了監管機構的高度重視,不斷加大處罰力度,出借或借用他人證券賬戶的罰單接連不斷。例如,李鵬臻因借用多名親屬賬戶炒股,被頂格處罰50萬元。
監管部門嚴打“借用他人賬戶炒股”,個人和公司都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此類違法行為的發生。(思維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