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27日訊(記者 黃玉潔)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開表顯示,支付機構廣東匯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廣東匯卡”)被警告,并罰沒近千萬元。
具體來看,廣東匯卡有三項違法,其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機構管理規定,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約312.82萬元元,并處罰款635萬元,合計罰沒金額約948萬元。
同時,時任廣東匯卡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經理楊毅因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被罰款5萬元。
公開信息顯示,廣東匯卡成立于2010年2月,目前注冊資本6600萬元,2013年獲得由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業務類型為銀行卡收單,展業范圍僅限于廣東省內。
不過早前,廣東匯卡曾卷入了一宗“洗錢”案。2022年3月,根據此前宜昌市公安局通報,廣東匯卡涉嫌幫助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法院一審判決,“沐融”“helloepay”“邁虎”三個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相關人員獲刑。期間,廣東匯卡副總裁劉某某向控制“沐融”第四方支付平臺的張某某提供3687個商戶號,并與另外兩個非法平臺對接,協助境外違法人員收付非法資金高達43.14億元。
加之,2023年1月進行新一次牌照續展時,因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央行決定中止對廣東匯卡《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申請的審查,不過該公司牌照續展至今未有新進展。